11月外贸新规最新资讯,多国更新进出口产品规定

TESTCOO/2022-11-14

11月,国内外又有不少外贸新规开始生效。货物监管、进口许可、产品检疫、通关便利、贸易限制、贸易救济、投资细则等方面均有涉及。

1. 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开始施行
2. 进口或生产电子烟将征收36%消费税
3. 欧盟关于生物农药的新法规正式生效
4. 伊朗开放各类轮胎出口
5. 巴西发布法规为个人进口外国商品提供便利
6. 土耳其继续对进口尼龙纱线征收保障措施税
7. 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全面实施
8. 美国修订《出口管理条例》
9. 阿根廷进一步加强进口管控
10. 突尼斯对进口实施事先检查
11. 缅甸启用2022年缅甸海关税则

1. 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开始施行

2022年11月1日起,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260号令)开始施行。办法规定,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过境货物运抵出境地,经出境地海关核销后,方可运输出境。

2. 进口或生产电子烟将征收36%消费税

近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该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3. 欧盟关于生物农药的新法规正式生效

据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作为减少对化学农药依赖努力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8月通过了旨在增加生物植物保护产品供应和获取的新规则,将于2022年11月生效。新规旨在促进微生物在植物保护产品中用作活性物质的批准。

4. 伊朗开放各类轮胎出口

据商务部网站,法尔斯通讯社9月26日报道,伊朗海关出口办公室当日向所有海关执行部门发布通知,即日起开放包括重型和轻型橡胶轮胎等的各类轮胎出口。

5. 巴西发布法规为个人进口外国商品提供便利

据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处,巴西联邦税务局发布第2101号规范性指引,允许个人在进口商的协助下,将在国外购买的商品进口到巴西。根据规定,个人进口商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以个人名义进口”,自然人可以在进口商帮助清关情况下,个人名义购买并进口商品进入巴西,但该模式仅限进口个人职业相关的商品,如工具、艺术品等。第二种模式是“通过订单进口”,既在进口商的帮助下通过订单进口外国商品。在交易中如发生欺诈行为,海关将可扣押相关商品。

6. 土耳其继续对进口尼龙纱线征收保障措施税

10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3号公告,对进口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纱线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建议自2022年11月21日起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第一阶段的税额,即2022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0日,为0.07-0.27美元/千克。措施实施以发布土耳其总统令为准。

7. 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全面实施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在总结前期试点发放及应用情况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10月试点发放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逐步试点发放了与电子注册证关联的注册证变更文件,现已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1.4万张、注册证变更文件0.35万张。

《公告》明确,此次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发放范围为自2022年11月1日起,由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变更文件。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注册证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8. 美国修订《出口管理条例》

日前,美国商务部宣布修订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升级对华出口管制措施,升级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不仅新增管控物项,还拓展涉及超级计算机和半导体生产最终用途出口管制。同日,美国商务部将31个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未经核实清单”。

9. 阿根廷进一步加强进口管控

阿根廷进一步加强进口监管,以减少外汇储备外流。阿根廷政府加强进口监管的新措施包括:

-认证进口商的进口申请规模是否符合其财力;

-要求进口商仅能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从事外贸;

-要求进口商从中央银行买入美元等储备货币的时机更精准。

-相关措施定于10月17日生效。

10. 突尼斯对进口实施事先检查

日前,非洲突尼斯贸易和出口发展部、工业、矿业和能源部以及卫生部近日发表声明,正式宣布决定对进口产品采取事先检查制度,同时规定产品需直接自出口国生产的工厂进口。

其他规定还包含必须向主管机关提供申请进口有关产品的发票,包括贸易和出口发展部、工业、矿业和能源部、国家食品安全局。

进口商须向相关机构提交包含以下文件的进口信息:出口工厂提供之发票、出口国官方出具之工厂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业务活动的授权的证明,证明制造商已采纳质量管理系统等证明。

11. 缅甸启用2022年缅甸海关税则

缅甸计划暨财政部部长办公室第84/2022号公告及海关局内部第16/2022号指令,宣布将自2022年10月18日起启用2022年缅甸海关税则(2022 Customs Tariff of Myan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