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外贸新规,多国更新进出口产品规定

TESTCOO/2023-10-09
进出口新规-验货公司

2023年10月欧盟,英国,伊朗,美国,印度等多个国家外贸新规开始生效,涉及进口许可,贸易禁令,贸易限制措施,通关便利等多方面。

#新规  10月外贸新规

1. 中国-南非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
2. 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延续实施
3. 欧盟正式开启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4. 欧盟发布新的能源效率指令
5. 英国宣布燃油车销售禁令延后五年
6. 伊朗优先进口1万欧元价位的汽车
7. 美国发布对华芯片设限最终规则
8. 韩国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
9. 印度发布电缆和铸铁产品的质量控制令
10. 巴拿马运河限航将持续至2024年年底
11. 越南发布进口汽车技术安全质量检验认证规定
12. 印尼计划禁止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商品交易
13. 韩国或停止进口、销售4款iPhone12机型

1. 中国-南非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

2021年6月,中国与南非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南非税务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南非税务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南双方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2. 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延续实施

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规定,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 欧盟正式开启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当地时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

该细则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欧盟委员会此次公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是根据今年5月欧盟对外公布的《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详细说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进口商涉及的义务,计算这些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性方法。

细则规定,在初始的过渡阶段,进口商只需提交与其商品相关的碳排放信息报告,而无需支付任何财务支付或调整。

过渡期过后,2026年1月1日完全生效后,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交出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该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以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表示)来计算。

在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进行,最终在2034年实现免费配额的全部取消。

新法案中,所有在ETS中受保护的欧盟行业将被授予免费配额,但从2027-2031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逐渐由93%减少至25%。2032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降为零,比原草案的退出时间提前了三年。


4. 欧盟发布新的能源效率指令

欧盟委员会当地时间9月20日发布新的能源效率指令,该指令将于20天后生效。指令包括,到2030年将欧盟最终能源消耗减少11.7%,提高能源效率并进一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等。欧盟能源效率措施侧重于推动政策领域改革,并在欧盟成员国推动统一政策,在工业、公共部门、建筑、能源供应部门引入统一的能源标签系统。


5. 英国宣布燃油车销售禁令延后五年

9月20日,英国首相宣布禁售汽油和柴油动力新车的时间推迟5年,由原计划的2030年推迟到2035年实行,原因是这一目标会给普通消费者带来" 无法接受的成本 "。其认为,到2030年即使没有政府干预,在英国销售的绝大多数汽车都将是新能源车。


6. 伊朗优先进口1万欧元价位的汽车

伊通社9月19日报道,伊朗工矿贸易部副部长、汽车进口项目负责人扎格米宣布,工矿贸易部的优先事项是进口1万欧元价位的经济型汽车,以整顿汽车市场价格。下一步,将致力于进口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7. 美国发布对华芯片设限最终规则

据美国《纽约时报》网站报道,美国拜登政府9月22日发布了最终规则,将禁止申请美国联邦资金支持的芯片企业在中国增产和进行科研合作,称这是为了保护所谓的美国“国家安全”。最终的限制措施将禁止获得美国联邦资金的企业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建造芯片工厂。拜登政府称,企业在获得这笔资金后,10年内不得在“受关注的外国”——定义为中国、伊朗、俄罗斯和朝鲜——大幅扩大半导体生产。该规定还限制获得资金的企业在上述国家开展某些联合研究项目,或向上述国家提供可能引发所谓“国家安全”担忧的技术许可。


8. 韩国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

韩国食药部 (MFDS) 发布第1896号总理令,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该细则于2023年9月14日实施。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为高效开展进口报关业务,对于公众的健康风险危害较低、重复进口的食品,可通过进口食品综合信息系统以自动化方式受理进口报关,自动签发进口申报确认书。但以下情况除外:附加条件的进口食品、有条件接受申报的进口食品、首次进口食品、按照规定应检验的进口食品等;

地方食药部对检查结果难以通过自动化方法判定合格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还应定期验证综合信息系统,确认自动进口申报是否正常;

改进和补充现行制度的一些不足。例如放宽设施标准,对于开展进口食品电子商务或邮购业务时,可以将住房作为办公室使用。


9. 印度发布电缆和铸铁产品的质量控制令

日前,印度商工部工业与国内贸易促进司新发布两项质量控制令,分别是《太阳能直流电缆和火灾救生电缆(质量控制)令(2023年)》及《铸铁产品(质量控制)令(2023年)》,将于6个月后正式生效。被纳入质量控制令的产品将必须符合相关印度标准,且经印度标准局认证后加贴标准标志,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交易、进口或储存。


10. 巴拿马运河限航将持续至2024年年底

财联社9月6日报道,巴拿马运河管理局表示,巴拿马运河水位恢复情况未达预期,因此在今年余下的时间里以及整个2024年,船舶限行措施都将保持不变。此前,由于持续干旱造成运河水位下降,巴拿马运河管理局从今年年初就开始限制通行船舶的数量及其最大吃水深度。


11. 越南发布进口汽车技术安全质量检验认证规定

据越通社报道,日前越南政府发布第60/2023/ND-CP号法令,对进口汽车和进口零部件的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认证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令,被召回汽车包括根据厂家发布的召回公告召回的汽车和应检验机构要求召回的汽车。检验机构根据具体证据和汽车质量、技术安全和环保信息的反馈意见的核查结果提出召回请求。

已投放市场的汽车若存在技术缺陷需要召回,进口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进口商应在接到制造商或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未解决故障的缺陷汽车产品。

自收到制造商或检验机构召回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检验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缺陷的原因、补救措施、召回的汽车数量、召回计划和及时、全面在进口商、代理商网站发布召回计划信息和召回汽车清单。

该法令还明确了检验机构的职责。

此外,若进口商能够提供制造商不配合执行召回计划的证据,检验机构将考虑停止对同一制造商所有汽车产品的技术安全、质量和环保检验、认证程序。

对于需要召回但尚未获检验机构认证的汽车,检验机构应通知进口报关地海关允许进口商临时提货,以便进口商对问题车辆采取补救措施。在进口商提供已完成维修的汽车清单后,检验机构继续按规定办理检验、认证手续。

第60/2023/ND-CP号法令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5年8月1日起适用于汽车产品。


12. 印尼计划禁止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商品交易

印尼贸易部长祖尔基弗利·哈桑9月26日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该部门正在加紧制定电商监管政策,该国将不允许社交媒体平台从事电商交易业务。哈桑表示,该国正在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其中就包括限制社交媒体平台只能用来作为商品促销的渠道,但商品交易不能在此类平台上进行。同时,印尼政府也将限制社交媒体平台同时从事电商活动,以避免公共数据被滥用。


13. 韩国或停止进口、销售4款iPhone12机型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9月17日表示,今后计划对4款iPhone12机型检测并公开结果,如果检测结果显示电磁波辐射值超过标准,将可能责令苹果公司改正,并停止进口、销售相关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