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兰威尔士洲将把高风险电池产品纳入强制认证范围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最近发布了《强制类高风险电池产品公告》,计划在18个月内分阶段实施新要求,并明确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产品的合规标准;此外,AS/NZS 3105、AS/NZS 61008、AS/NZS 61009、AS/NZS 3190等多项安全标准也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对便携式插座装置、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及固定灯具附件的安全要求;这些更新重点在于提高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尤其是使用锂电池的个人运输设备,并确保这些产品在市场上能够符合最新的法规标准。
《强制类高风险电池产品公告》
根据《气体与电力(消费者安全)法》(Gas and Electricity (Consumer Safety) Act 2017),已发布《强制类高风险电池产品公告》,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部门计划在18个月内分阶段实施新的要求,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25年2月1日起,所有强制类产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但不要求进行测试、获取证书、或进行标识,这些产品主要包括高风险电池产品,如电动自行车(E-BIKE)电池等。
第二阶段:自2025年8月1日起,销售商必须确保产品经过测试并获得批准证书,方可销售强制类产品,在此阶段,标识要求可以免除。
第三阶段:自2026年2月1日起,所有强制类产品必须根据《气体与电力(消费者安全)法》进行测试、认证并加以标识,才能合法销售。
具体产品名单如下:
E-bike 电动自行车
Electric Scooter 电动滑板车
Self-balancing Scooter 平衡车
Electric Skateboard 电动滑板
E-bike Battery 电动自行车电池
E-micromobility Battery 微型电动设备电池
特定产品的要求
电动自行车(E-BIKE)
这类产品自2025年2月1日起,对于额定功率不超过500瓦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AS 15194:2016, EN 15194:2017 +A1:2023或UL 2849的技术规范;对于最大连续额定功率超过500瓦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UL 2849标准;电动自行车指的是一种具有以下特征的自行车:
·透过皮带、链条或齿轮由人力推动;
·配备一个或多个辅助推进马达;
·马达不能单独驱动自行车;
·使用可充电锂电池作为电源。
这个定义还包括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和充电器,但不包括被描述为道路车辆(根据《2018年道路车辆标准法》)、或需要在新南威尔士州注册的车辆。
电动滑板车(ELECTRIC SCOOTER)
自2025年2月1日起,电动滑板车必须符合AS/NZS 60335.2.114:2018(该标准有效至2026年11月30日),AS/NZS 60335.2.114:2023,EN 17128或UL 2272的技术规范;电动滑板车指的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滑板车:
·具有一个由前后对齐的车轮支撑的踏板;
·由控制前轮的车把进行操控;
·设计供单人使用;
·由一个或多个电动马达推动;
·也可以透过重力或骑行者用一只脚推地推动;
·无座位或鞍座;
·使用可充电锂电池作为电源。
此定义还包括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和充电器,但不包括被描述为道路车辆(根据《2018年道路车辆标准法》)或需要在新南威尔士州注册的车辆。
平衡车(SELF BALANCING SCOOTER)
自2025年2月1日起,平衡车必须符合AS/NZS 60335.2.114:2018(该标准有效至2026年11月30日),AS/NZS 60335.2.114:2023,EN 17128或UL 2272的技术规范;平衡车指的是具有以下特征的骑行设备:
·具有一个或两个车轮;
·没有方向把手、座位或车把;
·使用可充电锂电池作为电源。
此定义还包括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和充电器,平衡车可能也被称为体感车、思维车、摄位车等。
电动滑板(ELECTRIC SKATEBOARD)
自2025年2月1日起,电动滑板必须符合AS/NZS 60335.2.114:2018(该标准有效至2026年11月30日),AS/NZS 60335.2.114:2023,EN 17128或UL 2272的技术规范;电动滑板指的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滑板:
·由一个或多个电动马达推动;
·包括一块靠近地面的长板,支撑使用者;
·透过向左或向右倾斜板来转向;
·具有前后两个车轮,分别安装在单一可转向车轴上;
·配备一个有效的停止系统,可透过使用剎车、齿轮或马达控制来操作;
·没有车把或方向盘;
·使用可充电锂电池作为电源。
此定义还包括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和充电器。
电动自行车电池(E-BIKE BATTERY)
自2025年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必须符合EN 50604-1:2016 +A1:2021, IEC 62133-2:2017或UL 2271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池指的是用于提供电动自行车推进动力的可充电锂电池。
微型电动设备电池(E-MICROMOBILITY BATTERY)
自2025年2月1日起,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和电动滑板的微型电动设备电池必须符合AS/NZS 60335.2.114:2018(截至2026年11月30日),AS/NZS 60335.2.114:2023或UL 2271的技术规范;微型电动设备电池指的是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或电动滑板的可充电锂电池。
这些规定的实施是为了确保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特别是使用锂电池驱动的个人运输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