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验货小贴士,木制品验货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解

TESTCOO/2021-10-22

木制品是以木材原材料的,经过加工制作,所形成的产品,它的质量安全受人关注。因此木制品的验货和检测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木制品怎么验货呢?本文小贴士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木制品验货方法和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学有所成。

一、木制品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一)目的:为检验过程中对产品可见表面质量有一个统一的判断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我司所有的木制品、产成品及包装件,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及成品检验之用。

(三)表面分类:

1.检查面-指产品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2.正面-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3.侧面-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4.底面-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如图所示):

 木制品验货标准

 

(四)缺陷释解:

是指加工成型后的零件,存在某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点。它分别包括致命、严重和轻微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现象。

1致命缺陷(CRI):是指引起顾客退货、抱怨及在过程中会出现危害和涉及人身安全的缺点。

2严重缺陷(MAJ):是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性能缺点。

3轻微缺陷(MIN):是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缺点。

(五)检查条件:

  1. 检查的环境:

1)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的光线,且光源应高于检查者的头部。

2)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3)人眼与被测的零件的距离应保证在40cm,且与检测零件的角度为45°,(如图所示)

木制品验货标准

2.检查范围时间如下:

木制品验货标准

 

(六)缺陷判定标准:

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2。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

严格要求。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严重(MA)”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检查判定中“轻微(MI)”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二、木制品验货标准

(一) 总则

1、供应商批量生产前必须先打一套产前样(试制品)产前样(试制品)经本公司产品质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 同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同时,公司将样品进行封样处理,批量进货检验以封样产品为基准。(确认单)

2、供应商送货前,经进料品管 IQC 依照产前样和图纸对照检验。

3、进料品管确认进料品质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仓库方可收货。

4、成品抽检率要达到10%以上,不良品不准入仓。

5、特殊情况,通过会审或特采(特殊方式采用,如:按等级采用)处理。

 6、原则上不允许供应商在本公司返工或跟线处理。

木凳

木凳

(二)检查方法:

1、按产前样(试制品)对照检查。

2、组装配套检查。 区分材质、部件、五金、流程、规格、说明书以及其他相关配件等,安装说明书上的步骤进行完整安装,目的是检验产品结构和制作精度是否存在不足,同时也是对说明书是否正确进行操作验证。

3、物品或 50PCS 以下数量较少之物件采取全检方式,对一般物品采取抽检方式,抽检比例视品质状况而定。

4、首件制作检验:

首件是量产的第一件合格产品。在每天开机、换模、模具修理、设备维修及物料更换时,作业员按照工程 图纸、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制作首件。首件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能量产。首件确认分细作(或称机加工) 首件确认、组立(或称组装)首件确认、油漆(或称涂装)首件确认、包装首件确认。

首见之必要时机:

a、批量生产之前;

b、调机、换模板之后;

c、操作员调换之后;

d、末件与首件之对照;

e、材料更换之后;

f、上班生产第一个配件;

g、调漆,换色之后(涂装)

h、首件检查

i、在生产进行中要 100%检验;

g、出现异常要立刻停机逐级汇报,部门间进行检讨经确认后方可生产;

(三)质量外观检验常识

产品外观要求

产品外观要求是对木加工、涂饰加工、五金配件安装后的技术要求。

1.木加工完成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a、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经封边处理而未经封边处理的;也就是说原则上人造板(多层板或中密度板)是要求全部封闭的,出了大面要贴面或者油漆封闭外,其截面裸漏在外面的部分全部要求封闭处理,封闭方式可采用油漆或其他材质。

b、覆面材料胶贴后存在脱胶、鼓泡、拼接处离 缝和明透胶的;

c、零部件接合处、榫孔结合处,装板部件和各种支承件存在松动、离缝、断裂的;

d、产品外表倒楞、圆线、圆角存在不均匀不对称的;

e、雕刻、车木加工后存在花型线型不对称,铲底不平,有刀痕、破痕的;产品外表没有达到精光,内表没有达到细光,粗光部件存在锯毛,和创痕的等;

2.油漆加工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a、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有明显色差的;产品表面涂层存在漆膜皱皮,发黏的和漏漆的;

b、漆膜涂层有明显雾光、白楞、白点、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杂渣、划伤、鼓泡和脱皮的;(加图片)

c、软、 硬质覆面材料表面存在凹陷。麻点、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的;

d、产品不涂饰部位和产品内部不清洁的;

3.五金配件安装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A、配件缺件,有安装孔缺安装件的;安装件漏钉、透钉的;

b、活动部件起动不灵活的;配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

c、安装孔周边毛边的。

(四)木材含水率要求

木材含水率变化较大时,木材内部产生不均匀内应力,木材外观则发生变形、翘曲、开裂等重大缺陷。一  般的,江浙一带实木含水率按如下标准控制:实木备料段控制在 68 之间机加工段、组装段控制在 8  10 之间。三夹板含水率控制在 612 之间,多层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控制在 610 之间。一般要控制在12以下。

(五)组装检验标准

组装原则:密、平、牢、准

组装总体检验标准

1 组立前所有配件必须准确,包括材质、部件、五金、流程、规格、说明书等必须正确匹配;

2 所有组立接合处必须连接紧密、牢固无开裂、基准面平、正摆放、相关对角线相等、对称和谐;

3 所有组立的胶水必须按照质量要求正确使用; 

4 所有组立部件的连接部位必须涂胶,涂胶均匀充足,组立后四周均有胶水外溢方可;  5 涂胶方法:涂胶前把所要涂胶的的部件用风枪把灰尘吹干净,空内涂胶必须环形分布,四壁均有涂胶;长孔(母 榫)胶水涂在较大的两侧壁上;公榫榫肩较大的部件榫肩部位需涂胶;

6 外溢的胶水及时擦拭干净,不能有遗留胶水以至于影响涂装;

7 组立时间必须保证,标准时间根据不同胶种而定;

装配要求

1、对角线长度对边长度≥1000  1.5  1000  1.0 ,例如:婴儿床床头和护栏的对角线一般在1000mm——1400mm之内的,对角线长度误差应控制在1.5mm以下。 

2、片件(面板)翘曲度,700≤对角线长度<1400  1.5 ,对角线长度<700  1.0,例如:把护栏或者床头放置在一个水平基准面上,正常应该四角平稳,如果有一边或者两边翘曲,那这个翘曲的范围应控制在1.5mm以下。

3、底脚平稳性 mm  1.5 ;例如:组装好的床或着家具,要求四脚平行着地,但是如果有翘曲现象,范围应控制在1.5mm 以下。 

4、邻边垂直度 mm  面板  对角线长度≥1000  1.5 1000  1.0 ,就是指组装好的家具四角和地面的垂度,通过对角线的比对得出的数值。

(六)油漆前检验标准

在涂装检验时,主要依据色板而对油漆效果进行 100%全检,其检验重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 白身上涂装检验及破坏处理,砂光是否良好,测试方法如下: 

2 用色水擦拭,表面不能有起毛、发黑现象; 

3、手感必须良好;  

4、顺光肉眼看上去是否有跳刀; 

5、砂痕是否干净;  

6、所有表面不能有任何开裂、刀痕、脱胶、砂穿、跳砂、砂痕或刮伤、碰伤等现象;

(七)成品检验标准

1、产品尺寸形状按确认样板制作,符合图纸要求。 

2、部件按图纸要求准确定位,确保形位公差达到图纸要求。 

3、表面质量(正面) 平整、无凹凸不平、无钉状刺手现象。 

4、同一型号产品前后批次色差不能超过 5%,无露底、剥落、气泡、流挂、刺手疙瘩、桔皮、麻点、泡沫印、杂质等不良现象。  

5、无碰伤等缺陷,过度棱角圆滑、厚度一致、无变形。  73mm的凹点不得超过 3 个,且不得聚集在 10cm2以内;不允许有凸点存在。 

6、平整、色泽均匀、不能与正面存在色差,无杂质、泡沫印。 

7、及到的部位无漏底、剥落、气泡、流挂、刺手疙瘩;

(八)涂层附着力检验标准 

1、木质类漆膜涂层不允许有露底、剥落、积粉、杂渣、漏嵌腻子、刷毛、涨边、缩孔、色差、流挂、皱皮、白点 和明显粒子,脚杆着地端面漆膜封闭。  

2、漆膜硬度≥HB(用HB铅笔在产品表面划“#”字形直线,无划痕、破损现象。)  

3、漆膜附着力:划格法(用划格器或墙纸刀在产品表面划“#”字形方格,直线的间隔距离2mm,然后用封箱胶 纸粘贴沿垂直方向撕离连续三次,漆层无剥落现象。) 

(九)五金检验标准与要求  

1、规格尺寸符合要求,螺钉类长度允许偏差±1mm,钉帽应圆正、无裂缝、齿级清楚、公母配合自如,   能有明显的弯曲现象、无严重碰刮伤;  

2 不生锈、不刮手、不变形、大小一致、结构合理牢固、颜色整体一致; 

3 和其它相关配件组立配合性良好;  

4、外观、形状符合客户要求,符合模版、图纸或产前样要求;

5、电镀牢固,不能有脱落现象;

(十)纸箱检验标准与要求  

1、外观整洁干净,印刷资料与纸箱的比例匀称合理,字迹清晰; 

2、纸箱硬度、韧度应符合采购单要求; 

3、纸箱结合处要求打钉紧密整齐; 

4 纸箱尺寸应符合订购要求; 

5、不接受色差,不接受油墨等污染; 

6 纸箱、唛头应准确无误,符合业务资料; 

7、不接受刮伤、皱折与起层; 

8 湿度控制在 12 度以内;

三、木制品验货注意事项

1、员必须按抽样标准试组,试组数量不得少于抽验数量的一半;

2、要求协作厂品管主管或生产主管在场一起验货并作记录追踪;

3、点分为主要和次要,主要缺点须要求协作厂全面处理方可出货,次要缺点则列入下次验货的重点, 要求在制程中改进;

4、完毕,验货员须判定允收或拒收,并开具验货报告;

5、员必须自备以下物品: 

色板、 包装说明书、 五金说明书、 订单或副本、 量具(卷尺、卡尺等)

6、须以货柜为单位,须包装完成 2/3 才可验货,未通过验货之前不可装柜;

  以上就是木制品验货方法、标准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可以查看测库的QC百科和资讯的其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