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TESTCOO/2021-10-22

  质检总局将从2017年8月-12月组织开展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风险排查“八查八找”与专项整治行动。其中要求业务部门组织质检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利用所属部门行政权力的影响,谋取经济利益的情形等四方面内容。

  

八查八找

  通读《通知》全文,本次依法行政工作风险排查“八查八找”与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治、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在深入排查全部行政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8个方面内容查找风险隐患,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这8个方面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中的风险、行政决策中的风险、重点执法行为中的风险、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的风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中的风险、质检系统内部部门间衔接的风险、质检系统与外部衔接的风险、廉政风险。

  在排查质检系统内部部门间衔接的风险方面,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质检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是否存在利用所属部门行政权力的影响,谋取经济利益的情形;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是否存在“唯效益论”,只看经济收入,不看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情况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技术服务、岗位之便收取“服务费”“好处费”的情形;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是否向主管质检部门报告。

  《通知》对质检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整治标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符合提升监管能力需求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完善人员奖惩考评及质量安全风险报告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