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COO/2021-10-22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以贸易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贸易增长持续低迷;以大规模跨国投资驱动、高增长中间品贸易为特征的全球价值链步入深度调整期,这背后到底是周期性因素,还是结构性问题?其所产生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到底如何评估是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议题。

一直以来作为世界经济增长引擎的国际贸易年均增速为世界经济增速的1.5倍甚至2倍。而现在这一“引擎”却开始停滞甚至面临“熄火”风险。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全球贸易增长报告,1990-2007年全球国际贸易增长6.9%,2008-2015年平均增长约3.1%,过去一年,全球贸易增长降为1.2%,不到2008年金融危机前10年平均贸易年增长率6.7%水平的一半,贸易对GDP的创造效应不仅大大下降,而且其下降幅度还远高于GDP的下降幅度,这是一个尤其值得高度关注和反思的问题。

事实上,如此低迷的全球贸易增速在过去50年里仅遇到五次,分别是1975年、1982年、1983年、2001年和2009年,然而这一次却是连续四年低于3%的水平,这当然与全球需求以及价格等周期性因素有关,但是似乎周期性因素仍难以充分解释这一现象。原有的以“消费国-生产国-资源国”为核心链条的全球贸易大循环变得愈发不可持续。美欧等发达国家高负债导致的杠杆收缩,以及工业部门的“重返制造业”导致消费驱动的国家增长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数据显示,2014年,美国居民部门杠杆率已经从2009年的高点大幅下降到2003年时的水平。

而作为全球最大生产国的中国,其贸易结构的增长变化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上世纪90年代,以嵌入式分工模式为特征的加工贸易在中国的迅猛发展,中间品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也随之大幅上升。加入WTO的十多年来,中间品货物贸易量年均增速明显高于消费品和资本品。

加工贸易催生了亚洲区域的“三角贸易”,这使得中国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成为规模与深度兼具的“全球制造基地”,在制造业的大多数部门和生产环节都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特别是在电子、汽车、机械等以产品内分工为主的部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产业转移。UN
Comtrade统计数据显示,自2005开始,中间产品贸易在贸易总量中占据重要地位。中国主要从韩国、东盟、欧盟、日本进口大量的零部件产品,然后将最终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中国零部件进口相对更为集中,中国正在成为全球中间品贸易的中心。

然而,近些年来,要素成本上升、后发优势红利减少,以及外部体贸易竞争追赶与挤压态势的增强导致中国自身嵌入式分工的出口结构也在发生重大转变。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加工贸易占出口比重由2007年的50.7%降至2014年的37.8%;同期间,加工贸易占进口则由38.5%降至26.8%,显示中国贸易结构已经开始趋向转型升级。

中国出口贸易减少了对中间零部件的需求,正在引领出口结构从一般消费品向资本品升级。2015年以来,中国外贸出口当中机电产品已经占出口贸易的一半,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成为亮点。除了高铁和核电外,中国制造在其他领域的出口也表现出了较强的竞争优势,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出口增长保持了较高水平,中国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对全球贸易增长的创造效应开始趋缓。因此,就长期而言,由于全球经济再平衡所导致的贸易增长减速对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价值链水平的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

中间产品贸易对世界各经济体的重要性显著增加,占整个服务贸易的70%,占整个货物贸易的三分之二。然而,目前的国际贸易规则仍以最终产品为对象,对以中间品贸易为特征的价值链贸易形成了较大的不兼容性。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统计,全球已形成400多个RTA(区域自贸协定),这种类似“意大利面碗”的RTA不仅增加了商品贸易跨国流通的复杂性,其逆全球化的“竞争性区域集团”的形成,也导致大量的贸易转移,割裂了全球价值链的分工与合作。例如,被称为“21世纪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的TPP明确强调“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明确指出,制订的目的是“促进区域供应链、确保缔约方而不是非缔约方成为协定的生产者”,即在某一缔约方生产。这些规定促进了成员间的生产和供应链整合,却在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与非成员国之间的经贸联系,抵消了由于区域贸易协定带来的“额外收益”。

与此同时,较高的贸易摩擦成本和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对全球价值链贸易是极大的损害。在全球价值链下,中间产品贸易壁垒会产生累积和放大效应,显著提高贸易保护成本。中间产品要进行多次跨境交易,即使这些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水平很低,保护程度也会被多次累积,进而严重影响最终产品成本与价格。因此,必须进一步降低平均关税水平,削减关税峰值和最高关税,鼓励部门贸易自由化(零关税),抑制关税升级,取消进出口中的配额和其他数量限制。当然,为降低各国贸易保护措施影响,下一步还应试图建立监测贸易保护措施的指标,对全球贸易保护程度进行量化和预警,加快推进全球价值链伙伴关系与保障计划的实施。